【《鱼我所欲也》原文及翻译!】《鱼我所欲也》是战国时期思想家孟子的一篇经典散文,出自《孟子·告子上》。文章通过“舍鱼而取熊掌”的比喻,引出“舍生而取义”的核心观点,强调人生在面临生死抉择时,应以道义为重,而不是贪图苟活。全文语言简练、逻辑严密,是儒家思想中关于道德与生命关系的重要论述。
一、原文
> 鱼,我所欲也;熊掌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舍鱼而取熊掌者也。生,亦我所欲也;义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义者也。
> 生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于生者,故不为苟得也;死亦我所恶,所恶有甚于死者,故患有所不辟也。
>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,则凡可以得生者,何不用也?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,则凡可以避患者,何不为也?
>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,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。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,所恶有甚于死者。
>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贤者能勿丧耳。
> 一箪食,一豆羹,得之则生,弗得则死。呼尔而与之,行道之人弗受;蹴尔而与之,乞人不屑也。
>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,万钟于我何加焉!
> 为宫室之美,妻妾之奉,所识穷乏者得我与?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宫室之美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妻妾之奉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:是亦不可以已乎?此之谓失其本心。
二、翻译与总结
原文 | 翻译 | 总结 |
鱼,我所欲也;熊掌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舍鱼而取熊掌者也。 | 鱼是我想要的,熊掌也是我想要的。两者不能同时得到,那就舍弃鱼而选择熊掌。 | 用鱼和熊掌作比喻,说明在面临选择时,要做出最优判断。 |
生,亦我所欲也;义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义者也。 | 生命是我想要的,道义也是我想要的。两者不能同时得到,那就舍弃生命而选择道义。 | 引出核心观点:在生死与道义之间,应选择道义。 |
生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于生者,故不为苟得也;死亦我所恶,所恶有甚于死者,故患有所不辟也。 | 生命是我想要的,但还有比生命更珍贵的东西,所以不会为了生存而苟且偷生;死亡是我厌恶的,但还有比死亡更令人厌恶的事,所以有些灾祸也不回避。 | 说明人应有超越生存的追求,面对苦难也要坚持道义。 |
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,则凡可以得生者,何不用也? | 如果人们最想要的没有超过生命的东西,那么凡是能够保命的方法,有什么不能用呢? | 反问句式,强调人性中的趋利避害本质。 |
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,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。 | 因此,有时候即使可以活命,也不去做;有时可以避开祸患,却不去做。 | 指出人并非只求生,也有更高的道德准则。 |
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,所恶有甚于死者。 | 所以,有些人追求的比生命更重要,有些人害怕的比死亡更严重。 | 进一步论证人对道义的重视。 |
非独贤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贤者能勿丧耳。 | 不只是贤人有这种心,人人都有,只是贤人能不丧失它罢了。 | 强调道义是人性的一部分,普通人也能做到。 |
一箪食,一豆羹,得之则生,弗得则死。呼尔而与之,行道之人弗受;蹴尔而与之,乞人不屑也。 | 一碗饭,一盅汤,得到就能活,得不到就会死。如果吆喝着给,路上的人也不会接受;如果用脚踢着给,连乞丐也不屑一顾。 | 举例说明尊严的重要性,即使是微小的施舍也不能违背人格。 |
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,万钟于我何加焉! | 如果有丰厚的俸禄却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,那这丰厚的俸禄对我又有什么好处呢? | 批判那些只为利益而不讲道义的人。 |
为宫室之美,妻妾之奉,所识穷乏者得我与? | 是为了宫室的华美,妻妾的侍奉,还是为了那些认识的穷人感激我? | 质问人们为何放弃原则去追求虚荣。 |
三、总结
《鱼我所欲也》通过层层递进的逻辑推理,阐明了“义”高于“生”的哲学观点。孟子认为,人在面对生死抉择时,应以道义为重,不应因贪生怕死而丧失人格。文章不仅具有深刻的伦理价值,也展现了儒家“仁义礼智信”的思想精髓。本文通过对生活实例的引用,增强了说服力,使读者更容易理解并接受这一道德观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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